通化市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和完善信用
2022/9/24 来源:不详为了加快推进辉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信用修复,提高市场主体知信、守信的理念,切实营造“诚信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信用修复制度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体解除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
目前信用修复主要是对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行政处罚的修复。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和县政数局工作要求,由信用监管科制作课件,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对全局各办案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修复”的原则,由各办案单位负责指导公示期满且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截至目前,我局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9条,经营异常状态15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修复行政处罚案件1件,正在申请信用修复10件;信用中国已修复行政处罚案件7件,正在申请信用修复7件。
完成信用修复的失信市场主体,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减少甚至免予来自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交易对象等的信用约束或限制,对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诚信建设关系到广大市场主体的利益,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