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不简单,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

2022/9/1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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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能听清么?”

“公诉方,听清楚了么?”

“设备调试完成,三方联网,庭审可以顺利进行。”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3月15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庭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故意 案件。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师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在撕扯过程中二人一并摔倒在地,造成师某右股骨粉碎性骨折,经辉南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师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公诉机关以张某犯故意 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调解,张某与师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谅解协议。

特殊时期,开庭前法官分别征求了公诉机关与被告人的意见,双方均同意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13时,庭审正式开始,幕上显现三地的实时画面:法官在法院互联网法庭主持庭审,检察官在检察院指挥中心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被告人、辩护人在家中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顺畅。庭审结束后,书记员指导双方通过手机进行电子签字。

为保障百姓的诉讼权利,维护诉讼人的合法利益,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辉南县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互联网手段,利用吉林电子法院网、吉林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互联网法庭等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业务,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与健康安全兼顾,百姓利益与司法工作同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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